兰州第三汽车运输公司第七车队住宅小区室外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兰州第三汽车运输公司第七车队住宅小区室外工程项目已由兰州市安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发[2016]58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第三汽车运输公司第七车队的委托对兰州第三汽车运输公司第七车队住宅小区室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兰州第三汽车运输公司第七车队
2、招标名称:兰州第三汽车运输公司第七车队住宅小区室外工程
3、工程地点:安宁区安宁东路188#
4、工程内容:总用地面积9192平方米,建筑面积42763平方米
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6、资金来源:职工集资
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室外工程
8、项目投资:约850万元
二、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2、近三年(指2013年6月至今)承担过甘肃省内同类工程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三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人按甘建建【2016】46号文件要求拟派现场管理人员中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C证的人员担任,安全员不少于1人,配备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机械员、安全员)须持有效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4、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省外建筑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7、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的规定。申请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资格预审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zggzyjy.cn/)、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anning.gov.cn/)和兰州市安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zanning.gov.cn/ggzyjyzx/ )发布。
2、公告发布起止时间:2016年07月12日至2016年07月18日。
3、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购买起止时间:2016年07月12日至2016年0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止)。
4、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地址及方式:兰州市安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政务大厅一楼)现场免费领取。
5、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三套,逐页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
6、报名同时各投标人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IC卡送至报名现场,由招标代理公司送至备案机关进行统一刷卡,建造师IC卡被屏蔽者,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27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政务大厅一楼)第一开标厅。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第三汽车运输公司第七车队
联系人:冯增平
电话:13609307624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民安大厦A塔十楼
联系人:牟俊臣
电话:17794296907
备案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