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2 20:31 作者:兰州众信招标 点击: 次
本招标项目兰州重离子医用加速器产业化及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供电设计经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高技[2012]1801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工程概况
招标单位:兰州重离子医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兰州重离子医用加速器产业化及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供电设计
工程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北面滩
工程规模:10KV供电线路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总容量为12000KVA的供电线路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全部设计工作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同类工程设计经验;近三年(2011年3月-2014年3月)有同类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申请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项目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资格申请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14 年 4 月 4 日
2、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nzhou.gov.cn/),按照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操作流程(http://ggzy.lanzhou.gov.cn/news/notice/one/index.jspx?id=5756)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申请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将购买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昌路支行
账 号:1045 0330 0028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用途
5、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须提供缴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的银行电汇凭证,对未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4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楼第 二 开标厅。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兰州重离子医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房1号地产大厦9楼
联 系 人:李 漾
联系电话:0931-4607708
2、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
联 系 人:吕俊霞
联系电话: 0931-844044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昌路支行
账 号:1045 0330 0028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